《安全生產法》第九十四條規定:電工、焊工、高空作業工、制冷工等人員,需要按照國家的規定,經過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考核合格后,取得國家統一的特種作業人員證后才可以進行相應的工作,從2018年開始對于無證上崗的人員除了在經濟上進行2萬元以下的罰款外,還將處以7—15天的行政拘留。
西昌藍鼎根據《安全生產法》的規定,由人力行政部聯系落實安監局培訓考試時間和需要的相關資料。生產部根據工作需要,安排周福參加換證學習,安排廖相涵參加培訓學習,為崗位調整做準備。
5月11日起,周福和廖相涵開始參加為期7議案的集中培訓,本次主要培訓內容包括主要電氣操作規程、工作票制度、工作許可制度、工作監護制度、工作間斷轉移終結制度、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、電氣檢修安全規程、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、正確使用電工儀器儀表、電氣設備防雷措施、觸電急救常識等。
通過7天的培訓,5月18日周福和廖相涵參加了四川省安監局統一組織的電工安全考試,兩人均順利通過了考試。
通訊員:周福